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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来预防 胎传梅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6日

我们都知道梅毒是一种性病,但是对于女性来说。如果打算在某个时期要孩子或者是在怀孕期间都应该注意一些问题,最好是在决定哪个时候要孩子时到医院进行检查,确定自己没有什么病时再去要。那么女性应该如何来预防胎传梅毒呢?

如何来预防 胎传梅毒

胎传梅毒是指妇女在怀孕前或怀孕期间感染梅毒,未被及时发现和规范治疗,梅毒螺旋体在孕妇体内通过胎盘脐血循环传给胎儿,造成胎儿全身感染。梅毒螺旋体进入胎儿体内后,迅速进入胎儿全身组织及器官,造成胎儿器官严重的损伤。如果孕妇感染梅毒时间短,正处于急性发病期(Ⅰ期Ⅱ期梅毒),一些胎儿会因梅毒的毒性作用强而停止发育、胎死宫内,胎儿会出现侵软或死产。一些病情严重者可出现早产或产后短时间内死亡。如果胎儿发育成熟,胎儿娩出后,新生儿梅毒体征明显。还有一些新生儿不出现症状,如未及时治疗可在出生后2--20周内出现梅毒症状。新生儿也可在几年以后,甚至十几年后出现症状发病。个别先天性潜伏梅毒可在体内潜伏30--40年后发病。

梅毒是一种完全可以预防和治疗的性传播疾病。胎传梅毒也可及早发现,及时规范治疗,阻断宫内感染,避免先天性梅毒儿的出生。目前在我国各级妇幼保健院开展的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围生期保健都把梅毒血清抗体作为检查的必须项目进行检查,凡是在婚前、孕前、产前感染梅毒的妇女都可通过筛查及早发现,并及时治愈。各级妇幼保健院及综合医院均开展梅毒检查和规范治疗。婚前发现感染梅毒,经规范治疗后,经过少到半年、多则 1--2年的随访,患者就可正常结婚和生育。孕前发现感染梅毒,经过规范治疗和少则半年、多则2年的随访后,就可以正常怀孕生育。如果孕期感染梅毒,如是在孕早期四个月内被确诊,经过规范治疗后,可大大降低胎儿感染的机会,甚至可以让胎儿免受梅毒螺旋体的侵害。妊娠四个月后感染梅毒,尤其是孕妇为近期感染梅毒者,其胎儿受累严重,即使是进行正规治疗后杀死体内梅毒螺旋体,但梅毒螺旋体对胎儿造成的组织器官损害已经无法改变。所有正规医院对感染梅毒的育龄妇女不仅会给予及时的规范治疗,同时还会从优生遗传学的角度,对育龄妇女提出科学的指导建议,使患者减少和消除心理上的压力,尽快恢复身体,为今后正常的婚育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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