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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梅毒病人怎么护理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8日

妊娠梅毒病人怎么护理

妊娠梅毒病人怎么护理?妊娠期梅毒是一种特殊时期感染的传染病,其对下一代的危害可造成流产,早产,死胎及胎传梅毒。近年有增多的倾向,需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一、心理护理 妊娠期梅毒患者多数缺乏对疾病的基本认识,一旦确诊表现为焦虑,恐惧,悲观绝望,以致出现夫妻情感危机。

她们一方面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家庭压力,一方面对治疗抱着高度的希望,处于一种复杂的心态中。心理护理有着重要的作用,而及时的健康教育则是做好心理护理的基础,我们着重做好以下3方面工作。

1.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良好的护患关系是心理护理取得成效的关键。当患者确诊为妊娠并发梅毒,且得知梅毒对下一代的危害时,尤其是珍贵儿,情绪会突然变得极为压抑或躁动不安,感情会变得更加脆弱,甚至有轻生的念头。我们主动地与患者交谈,鼓励她们说出心里话,耐心倾听她们倾诉,了解她们的真实想法,满足她们的心理需要,使患者能充分信赖医护人员,并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现实的困境。

2.进行健康教育,给予心理支持。在交谈中,通过了解患者对疾病认识程度,发现患者忧虑和担心的问题,进而实施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首先根据患者的不同文化程度,进行有关本病的健康教育。解释梅毒的发病机理与防治常识,使患者认识到只要坚决杜绝感染途径,坚持早期、正规、足量的治疗,不但可以治愈,也可避免传给下一代。语言诚恳,语调亲切,通过护士感情投入和语言交流。减轻患者的心理负担,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

3.做好家属工作,我们积极争取患者配偶的配合,引导他们在患者面前保持良好的心境,让家属安慰鼓励患者。对由于配偶性外遇而染上梅毒的孕妇,我们给予针对性的疏导,让其配偶尽快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对女方及下一代产生的健康危害,促使夫妇共治。对已终止妊娠的患者,要求其做到待梅毒治愈后才能再次怀孕。

二、孕期护理 早期梅毒患者的症状往往不明显,产前检查时常只注意产科情况,而忽视了内科、皮肤科及妇科病等与梅毒有关的内容而造成漏诊或误诊。因此,在妊娠早期或做第一次产前检查时,除注意检查有否梅毒皮损外,必须做rpr血清学的筛选试验。由于我院地处闽南沿海,为梅毒高度流行区,对于rpr阴性者,3个月后还重复检测1次。由于妊娠4个月后病原体即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故产前检查时必须认真检查胎儿发育情况。青霉素能阻止螺旋体壁的修复,但只有在血清浓度30u/l条件下持续10天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故对于妊娠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应积极驱梅治疗。指导孕妇做好自我监护,每天数胎动。孕32周以后每2周做一次脐血流图,观察胎儿情况。每2周测一次尿e3测定以检查胎盘功能,孕期禁止性生活以免重新感染。一旦发现胎儿有先天发育异常,从优生优育考虑终止妊娠。以后定期随访至少2年。计划再次妊娠。

妊娠梅毒病人怎么护理?对于妊娠期梅毒患者的护理需要注意的问题上述内容已经给出了相关的介绍希望大家能够有所了解,从身体以及心理两方面做好梅毒孕妇病人的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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