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康网
疾病专题

梅毒

首页 > 性病科 > 梅毒 > 护理 > 正文

梅毒会导致瘫痪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0日

  梅毒的症状在各个时期是不同的,所以专家把它分为三期。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其中,三期梅毒是晚期梅毒,晚期梅毒危害巨大,严重的晚期梅毒病毒可侵犯大脑,导致身体瘫痪。下面寻医问药社区的专家将为您详细讲讲这方面的内容。

  一期梅毒患者:通常可能先出现流行性感冒一样的全身症状,随后会有全身淋巴结的肿大及皮肤粘膜的多种损害。

  二期梅毒患者:皮肤损害有斑疹、斑丘疹、脓疱疹;黏膜损害有梅毒性咽炎、粘膜斑、梅毒性秃发等症状;部分患者会 出现声音嘶哑,甚至完全无法发音。90%的患者都会出现梅毒疹。

  三期梅毒患者:可出现结节性梅毒疹、梅毒性树胶肿、梅毒性纤维瘤、晚期骨梅毒、三期梅毒眼损害、三期 神经梅毒、晚期心血管梅毒。对人体的皮肤、关节、骨骼、咽喉、眼、神经、心血管等种组织、器官、循环系统造成极大的损 坏,致残致死率很高。

  专家提醒大家:得了梅毒不能讳疾忌医、隐瞒 ,不要有病乱投医。这样会贻误治疗,害人害己,记住切勿找江湖医生。确诊为梅毒后,患者应动员爱人去检查。如已感染,要同时治疗;如尚未感染,在患者疾病未愈前,不可过性生活。要分床分室,一切用具都要分开使用,并注意消毒。如果您需要咨询更多与此有关的信息,请咨询我们寻医问药社区的专家.

上一篇:艾滋病预防 下一篇:艾滋病预防常识
  • 郭在培

    郭在培

    主任医师擅长:荨麻疹,湿疹,银屑病,痤疮,血管炎
  • 哈丽姗

    哈丽姗

    主任医师擅长:红斑狼疮
  • 刘玉琴

    刘玉琴

    主任医师擅长:结缔组织疾病、性传播疾病、白癜风、银屑病
  • 蒋建华

    蒋建华

    主任医师擅长:皮肤病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于1957年由上海第一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
  • 西南医院

    西南医院

    西南医院坐落于两江环抱、山水相依的重庆市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
  • 新桥医院

    新桥医院

    新桥医院是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对地方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